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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子有繼承權嗎

繼子有繼承權嗎

生活中很多孩子生下來,父母就會給他們認下乾爹乾媽,是很多地方的習俗,而且把孩子就稱為繼子。但是當這些乾爹乾媽去世後,繼子是否有繼承權呢?這種情況下,顯然沒有,那麼還有一種就是親生父母離異,雙方再婚的,一方獲得撫養權的與他們再婚,此時一般這一方是具有撫養關係的,但是如果是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再婚,再婚對象從沒有跟小孩接觸過,也沒有支付過任何費用,那麼根據法律規定,有繼承權的繼子必須是有撫養關係的,如果雙方之間並不具有撫養關係,那就是不可能繼承的。首先還是先介紹一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首先是關於成年繼子女和未成年繼子女,法律規定,當具有撫養關係的父母再婚時,繼子女如果已經成年的話,就沒有繼承權,但是未成年的話,就有繼承權。

那麼繼承法對於繼承的順序是怎樣規定的呢?法律規定,繼承人是有順序的,一般是根據親疏遠近的關係,一般法定的繼承人,法律規定的第一順序是為自己的配偶、自己的子女(這裏就要強調不僅僅是婚生的子女)、再者就是自己的父母了,那麼第二順序繼承的話,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外)祖父母。那麼繼子女屬於哪種順位呢,當然就是在子女的行列,因為這裏的子女不單隻有血緣關係的婚生子女,還包括未婚生子女和養子女還有具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所以,還是回到第一段説的繼子女要有繼承權,必須是與繼父母之間具有撫養關係。

那麼撫養關係是什麼?怎麼才能確定撫養關係?

撫養在漢語中的解釋是指愛護並教養,撫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一般狹義的比如婚姻法就規定了,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所以撫養是長輩和晚輩之間的一種關係,一般指長輩對晚輩的教育、保護,是之後健康成長。

那麼具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主要情形:

一、未成年的繼子女,跟隨獲得撫養權的一方與再婚對象共同生活,那麼此時的再婚對象繼父或者繼母對未成年的繼子女承擔了部分或者全部的生活費用,或者説成年後的繼子女對繼父母給予了長期的贍養義務,那麼此時雙方就用,如生活費和教育費,及時沒有承擔撫養的費用,只要雙方共同生活,繼父母起到了對繼子女生活和教育的照料作用,也應該認定為具有撫養關係。

成立了撫養關係。

二、雙方共同生活的情況,繼父母給予撫養,還有一種就是雖然沒有共同生活,但是繼父母還是給予了繼子女生活費、教育費等等,當然還有就是上面提到的成年繼子女長期贍養扶助繼父母,也是具有撫養關係的體現。

三、繼父母承擔了全部或者部分的費總之,繼子女是有繼承權的,但是具有繼承權的前提當然是要求具有撫養關係,上面也詳細介紹了具體的情形,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標籤:繼子 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