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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的孩子能不能繼承遺產

未出生的孩子能不能繼承遺產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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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胎兒能否繼承遺產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立法的目的在於保護胎兒出生後不至於生活無着落,保障胎兒的繼承利益,充分體現了我國繼承製度的養老育幼原則。



    胎兒是一個將來可能的權利主體,如果胎兒是活着出生,其繼承權即可實現,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就不具備繼承的主體資格,失去為其保留遺產份額的法律意義。原來為其保留的遺產份額應按法定繼承處理,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五條規定:應當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沒有保留的應從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中扣回。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如胎兒出生後死亡的,由其繼承人繼承;如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