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老人去世土地誰來繼承?

一、老人去世土地誰來繼承?

老人去世土地誰來繼承?

集體所有制的土地,老人去世之後,集體應該收回所有,沒有人可以繼承。如果是老人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的土地,無論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確權應該歸其兒女所有,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1條規定:土地承包人應得的土地承包權益,按照繼承土地承包法繼承,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土地。農村的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按規定,宅基地不可以作為財產繼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為財產繼承的,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的兒女擁有農村房屋的所有權。

二、法定繼承的順序是怎麼樣的?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綜合上面所説的,繼承老人的遺產只有是屬於個人的財產才可以進行分配,而對於土地肯定不在個人的財產範圍之內,因而只要老人去世那麼此土地就會被集體收回,從而歸國家所有,所以,遺產的分配也是有法律依據的,不屬於被繼承者的遺產就不能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