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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銀行存款怎樣繼承

個人銀行存款怎樣繼承


很多老人辛苦了大半輩子的積蓄都是存在銀行裏的,在老人身故後,其繼承人應按照一定的方式來繼承老人的銀行存款。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人們對於老人的個人銀行存款怎樣繼承呢?詳細內容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個人銀行存款如何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有關規定,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如證明自己的身份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當向當地公證處(尚未設立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證明書,銀行憑此辦理過户和支付手續。如果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應由人民法院判決。銀行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辦理過户或者支付手續。

由上述條款可以看出,存款人死亡後,繼承人要實現自己的繼承權,必須向銀行出具自己對死者享有繼承權的有效證明,而該有效證明分兩種:一種是繼承證明書,一種是法院的裁判文書。

如幾個合法繼承人對死者的存款分割沒有爭議,則繼承人應當持存單、身份證和存款人死亡證明等材料到當地公證處申辦繼承權證明書。

公證處受理後,經審查認為符合出證條件的,即出具繼承證明書。如幾個繼承人對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則不能申辦繼承證明書,而是由有爭議的繼承人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對死者的存款繼承權的歸屬以及爭議人應得份額問題作出判決後,由繼承人持法院的裁判文書辦理過户或支付手續。

二、如何辦理存款繼承的手續

儲蓄是我國老百姓理財的普遍方式,常因被繼承人死亡而導致被繼承人名下的存款進入繼承程序。如何辦理存款繼承手續,就成了繼承人必須解決的棘手問題。

1、被繼承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應向銀行營業網點所在地的公證處或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並憑此證明書到銀行辦理存款過户或支取手續。

被繼承人生前已經在公證處辦理了繼承權公證的,繼承人只需持公繼承權公證書和本人身份證就可以辦理。

若被繼承人生前未留有遺囑,也未辦理繼承權公證,繼承人對存款的繼承權有爭議的,必須向法院提起遺產繼承訴訟,判決書或調解書生效後,合法繼承人則應持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及法律文書生效證明去銀行辦理存款繼承手續。

2、國外華僑、港澳台同胞和在我國定居的外國公民(包括無國籍者),在國內銀行存款或委託銀行代為保管存款,被繼承人死亡,其合法繼承人在國內的,憑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向存款銀行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銀行憑繼承公證書辦理存款過户或支付手續。

與我國訂有雙邊領事協定的外國僑民應按協定的具體規定辦理。

3、繼承人在國外的,可憑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經我國駐該國使館、領館認證的親屬證明,向我國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據以辦理存款繼承手續。

4、被繼承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當地公證機關證明,按財政部門規定,原被繼承人是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羣眾團體的職工的,其存款上繳國庫,收歸國有;原被繼承人是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的,其存款可轉歸集體所有。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均不計算利息。

5、被繼承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沒有向銀行營業網點所在地的公證處或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而直接去銀行辦理支取或轉存存款的,銀行將視為正常支取或轉存,銀行對事後發生的存款繼承爭執與糾紛不負責任。

個人銀行存款怎樣繼承?這是很多人在繼承遺產的時候所產生的疑惑,存款不同於現金,想要從銀行裏面提取出來,是需要辦理相應的手續,同時提交一定材料的。至於該如何從銀行提取遺產存款,各位不妨從上文中進行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銀川律師。

標籤:銀行存款 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