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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需要手續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繼承遺產需要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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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需要什麼手續

不同的遺產繼承的程序會有所不同,下面就房產繼承的辦理流程介紹如下:

1、繼承公證,到被繼承房屋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身份證、户口薄;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

(3)繼承人的身份證、户口薄、結婚證;

(4)親屬關係證明;

(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必須提供公證的委託書。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2、可以申請免税;

3、登記過户,到房地產登記管理中心辦理房地產繼承的登記過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繼承人身份證複印件;

(2)房地產證;

(3)繼承權公證書;

(4)減免税批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