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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遺產繼承需要什麼手續?

起訴遺產繼承需要什麼手續?

一、起訴遺產繼承需要什麼手續?

(1)打遺產繼承官司首先要寫好起訴狀,起訴狀要有恰當的訴訟請求,以及合理的事實與理由和法律依據,這些都是決定打官司勝敗的重要因素。寫訴狀要有好的構思和設計,否則,不僅會影響打高技術的結果,有時還會造成律師費用的損失。

(2)當事人寫好起訴狀之後,就可以把起訴狀提交到法院進行立案,立案時首先要選擇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後遞交訴狀和證據及其他相關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後,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就行了。

二、遺產繼承糾紛起訴應該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公安機關、醫院關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資料或宣告死亡的判決書;親屬關係證明;

(2)被繼承人主要遺產所在地的證明及遺產種類、數量及折價清單;

(3)被繼承人生前債權、債務情況的證明;

(4)被繼承人遺囑原件,公證遺囑的公證書,代書、錄音或危急情況下口頭遺囑,及所附的兩份以上證人材料;

(5)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撫育關係的繼子女應提供收養出生證明、形成撫育關係的證明材料;

(6)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親筆書寫的棄權書及有關證據;

(7)喪偶兒媳、女婿繼承公婆、岳父母遺產的,關於自己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證明;

(8)關於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有關證明;

(9)醫院關於繼承人已懷孕的證明;

(10)其他證據。

綜合上面所説的,因遺產的繼承而引起了糾紛,那麼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處理,但在此之前一定要準備好所有的證據,如果存在的證據足夠法院是不會受理自己的請求,因而在處理之前就要多諮詢一下相關的部門,這樣才不會浪費自己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