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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房屋該如何分割

遺產房屋該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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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被繼承人往往不止有一個繼承人,因此被繼承人死亡後,就需要對其遺產進行分割。由於房屋具有整體性、不可移動等特點,使得遺產房屋的分割較為複雜。那麼具體來説,遺產房屋該如何分割呢?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遺產房屋該如何分割

房屋遺產分割不同於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是不動產,不能隨意移動,或因繼承人的實際需要,併兼顧各繼承人的利益,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分割房屋遺產:

1、採取折價補償的方法。

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準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屋估價標準,並參照當地市場價格合理評定。

2、採取共有方法。

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形式。所謂共同共有就是繼承人對房屋遺產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則是繼承人按份額佔有房屋遺產,並按各自的份額享受權利。

在房屋遺產分割中,儘量採用第一種方法即折價補償的方法比較好,這樣做,可以徹底解決房屋繼承糾紛。採用第二種方法,則應視為對第一種方法的補充,如折價一方因經濟能力負擔不起折價款,而又必須兼顧其他繼承人的利益的,採用共有方法,也可減少矛盾。

二、怎麼分割遺產房屋

房屋法定繼承人是在一個有限的範圍之內,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包括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在上述法定繼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當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時,由第二順序繼承。此外,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繼承法的這條規定,説明對房屋遺產進行分割時應掌握兩條基本原則:

1、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無法分割的房屋遺產,強行分開、割斷,以致造成生產無法正常進行或給生活帶來不便;

2、不損害遺產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來生產經營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繼承分割而改變了房屋的使用屬性,喪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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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房屋 分割 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