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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兩個婚姻哪個有效?

同居2.64W

重婚罪兩個婚姻哪個有效?

一、重婚罪兩個婚姻哪個有效?

重婚罪兩個婚姻前者的婚姻有效。我們國家重婚罪構成必須已經證實存在合法有效婚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

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

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

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學理論上稱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二是事實上重婚(法學理論上稱為“事實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二、事實重婚的特徵符合繼續犯的構成理論:

1、非法同居行為具有持續性,只有這種非法的關係存續一定的期間才能構成重婚罪的條件,而此期間內的非法同居行為是呈持續實行狀態;

2、非法同居所致的非法婚姻關係與非法同居同時存在,且為繼續狀態,非法同居不停止,非法的婚姻關係就始終繼續。因此,事實重婚為繼續犯,追訴期應當從非法婚姻關係終了之日起計算。

具體來説,事實上的重婚主要包括三種情況:

第一種,前一個婚姻是經過合法婚姻登記的,而後一個是事實婚姻即雖未與他人登記結婚,但卻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周圍羣眾也認為是夫妻的;

第二種,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後一個是法律婚;

第三種,前一個是事實婚,後一個也是事實婚。

上文中為大家詳細闡述了重婚罪構成要件的內容,要是實踐中的某個具體行為同時符合了上述內容的話,那麼就能認定該人是觸犯了重婚罪的。此時就要按照重婚罪的規定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一個人構成重婚罪的話,那麼可能會面臨這兩段的婚姻關係,因為兩段婚姻關係可能都會通過登記的這種方式來解決。但同時需要明白的是,既然已經構成重婚罪的話,肯定是隻有一段婚姻關係是有效的,也就是前者的婚姻關係有效。

標籤:婚姻 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