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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違法嗎需要補辦結婚登記手續嗎

同居1.22W

未婚同居違法嗎需要補辦結婚登記手續嗎

其實很多人對於未婚同居是不是違反法律這個問題都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那麼究竟是不是違法行為呢?

在這個崇尚人權和自由的社會,每個獨立的人都擁有自由戀愛的權利,單身的男生或者女生只要兩個人情投意合,並且在對方和自己都還沒有配偶的情況下面,我國法律法規是不會對於他們的同居行為進行任何的干涉的,也就是説沒有結婚就進行同居是不違反我國的法律的。

但是必須明確的事,這是在男女雙方都還沒有配偶的一種情況下面,如果男方或者女方其中的一方或者雙方都已經有了配偶,男女雙方還進行同居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如果情節很嚴重的話還有可能會構成一個重婚罪,這就違反了我國的法律法規,會收到刑事處罰。那女雙方未來是的彼此之間的關係更加穩固,還是應該去民政局進行結婚登記,這樣雙方就是被法律所認可的夫妻關係。

雖然沒有結婚就進行同居並算不上是違反法律的行為,但是同樣的他們的同居關係也是不被法律所承認的,也就是不是法律上面的夫妻關係。假如男女雙方在後面分手,在針對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歸屬等問題產生了糾紛或者是爭議的時候,法律對於這種問題會辦的難以處理。

那麼男女雙方在後面補辦了結婚登記的相關手續以後,假如男女雙方的當事人在後面的生活裏面產生了財產糾紛或者其他的問題,法律上會從他們開始同居的那一段時間就算作是他們的合法的夫妻關係的開始日期,這樣的話,男女雙方在同居時間裏面的財產也可以被算作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來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