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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非法同居,什麼是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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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非法同居,什麼是事實婚姻

社會生活中非婚同居現象大量存在,中國現行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非婚同居現象的法律保護的規定甚少,因此男女在處理彼此關係時,應儘可能的瞭解相關的法律知識,以此對自己進行保護,下面由本站小編對非法同居的定義以及處理原則進行説明,並對非法同居相對應的事實婚姻進行解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什麼是非法同居? 

所謂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公開,是指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種同居行為。之所以説是非法,是因為這種行為不為我國法律保護。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非法同居主要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1、 雙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

2、 有配偶者的一方與沒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間的非法同居;

3、 雙方均沒有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

二、什麼是事實婚姻?

什麼是事實婚姻?我們所説的事實婚姻,指的是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

從這個定義上看,構成事實婚姻的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事實婚姻的男女都無配偶,有配偶則構成事實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

在構成事實婚姻的條件裏,最主要的就是男女雙方已經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但並沒有辦理結婚證,履行結婚手續。

三、事實婚姻和非法同居的處理原則都是什麼?

1、非法同居關係處理原則:

(1)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係的,應一律判決解除。

(2)離婚後,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非法同居關係。

(3)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係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扶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併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此期間雙方各自在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等待。男女雙方在同居期間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但不辦理結婚登記的,應被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在此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的,在符合繼承法第14條規定時,可根據相互扶養的具體情況,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適當的遺產。

2、對事實婚姻關係的處理原則:

(1)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婚姻的效力,雙方當事人的關係適用婚姻中有關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

(2)審理事實婚姻案件,應當先進行調解。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係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判決准予離婚。

(3)事實婚姻關係離婚時,女子的扶養、財產的分割及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等問題,適用婚姻法第36-42條的有關規定。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果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如果在同居期間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另一方補辦登記後,可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

四.非法同居關係解除後的財產分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22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雙方在同居期購置的房屋及裝修、傢俱等財產應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因同居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雙方沒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關係,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就不能適用婚姻法的規定處理,而是應適用《民法通則》等法律有關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0條“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的規定,對沒有協議約定的,應當等分原則處理,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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