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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解除收養關係?

一、法院如何解除收養關係?

法院如何解除收養關係?

1、收養關係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收養登記證和解除收養關係的書面協議,共同到被收養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登記。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人民法院處理解除收養的糾紛,應當堅持保護兒童和老人合法權益的原則,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保障收養人和被收養人雙方的利益,根據不同情況實事求是地妥善解決:

(1)養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查明情況,聽取被收養人的意見,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處理。

(2)養父母不盡撫養義務,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應予解除。

(3)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的惡化,再繼續共同生活對雙方均為不利,一方堅決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二、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條件是什麼?

1、解除收養關係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有解除收養關係的合意,養子女未成年之前,送養人和收養人必須意思表示一致,如果未成年已經滿十週歲,則還需要該被收養人本人同意。成年養子女和養父母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登記。

2、當事人必須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有任何一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其作出的意思表示無相應的法律效力,所以不能通過協議解除收養關係,而必須通過訴訟,由人民法院判決是否解除收養關係。

3、夫妻共同收養形成的收養關係,必須夫妻雙方共同解除。如有的收養關係中,養父母夫妻中的一方與養子女產生矛盾,與養子女解除收養關係,但另一方不同意解除,因在身份上無法統一,所以不能協議解除收養關係。

綜上所述,一些沒有子女的家庭可能會收養子女,雙方建立收養關係。如果在生活過程中雙方關係惡化,可以協商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起訴解決。法院根據不同情況妥善處理,解除收養關係要尊重雙方意願,做出判決後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上訴。

標籤:收養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