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子女的夫妻,還可以再收養子女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只有一名子女,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是可以的,但是隻能收養一名子女:
(一)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三)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四)年滿三十週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第一千一百條無子女的收養人可以收養兩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收養孤兒、殘疾未成年人或者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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