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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收養

收養2.48W
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收養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為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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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收養

收養人應當具備的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三十週歲。  

二、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三、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四、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登記機關應當在登記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滿60日,棄嬰、兒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領認的,被視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

以上就是關於“什麼情況下可以收養”的答案,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