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一方不願意我該怎麼離婚

離婚2.28W
一方不願意我該怎麼離婚
結婚是自由的,離婚也是自由的,一方提出離婚,當然可以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法院在審理之後,認為雙方感情破裂就會判決離婚。
另外,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有五種法定情形,可以直接判決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標籤:我該 一方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