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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到哪個民政局辦理手續

離婚2.73W
協議離婚到哪個民政局辦理手續
按照我國目前的規定,協議離婚只需要到男女雙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即可。
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或者身份證所載的地址。
需要攜帶以下資料: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以及照片。
如果雙方都不在户籍地,協議離婚是無法實現異地辦理的,是必須跑回去辦理的。
民法典頒佈後,規定了針對協議離婚的離婚冷靜期,協議離婚是需要跑兩趟民政局的,所有如果夫妻雙方都在外地,是不建議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可以在經常所在地通過訴訟調解的方式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一款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