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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需要哪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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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需要哪些資料

隨着人們思想的開放,離婚也成為了家常便飯,很多夫妻因為各種各樣的理由而鬧上法庭。但離婚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它有一定的程序,也需要一定的資料,那訴訟離婚需要哪些資料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訴訟離婚需要哪些資料:

1、離婚起訴狀。當然也可以到法院口頭起訴,法院會做相應的記錄。

如何寫離婚起訴狀呢?

(一)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

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2)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

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三)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四)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2、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

結婚證原件這是離婚時必須要出示的資料,那是夫妻關係存在的證明。

3、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複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户口本。

這主要是針對有撫養權之爭的,沒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方面的內容。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當事人提供夫妻共同財產清單。

標籤:離婚 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