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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後繼承的財產離婚如何分?

離婚3.06W

1、如果是法定繼承得來的遺產,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再婚後繼承的財產離婚如何分?

2、如果是基於遺囑繼承得來的遺產,則屬於個人財產,則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婚後一方接受繼承所得的財產,是指依據繼承法的規定所繼承的遺產,遺產包括公民個人的財產所有權、與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債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等,因此因繼承所得的財產也不以所有權為限。此類財產的取得純粹系基於夫妻一方與被繼承人間的親屬關係而依法享有的繼承權,與其婚姻關係無關。作為一種財產權的繼受取得方式,應當尊重原財產所有人即被繼承人的意志,不應一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繼承的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看繼承的方式。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雙方在進行離婚的時候,那麼就需要進行商議分割。如果是屬於個人財產的話,那麼另外一方再進行離婚的時候,沒有理由要求對方進行分割遺產繼承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