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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自己如何起訴離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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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都羨慕“攜手到白頭”的愛情,然而真正得到的人很少。不少人,都是到了合適的時間,在環境的壓力下,不得不選擇結婚。好像結婚就是必須完成的任務一樣。婚前感情就不是很好,結婚後,更容易出現問題,各種的誘惑、各種矛盾,導致不少人離婚。接下來,365律師將和大家分享2017自己如何起訴離婚呢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起訴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首先當事人雙方應當屬於婚姻法意義上的夫妻,而且男方提起訴訟時,女方不能正處於懷孕、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的期限內。另外,夫妻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沒有修復的可能。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訴訟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對於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准予離婚。

滿足以上條件,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離婚。

另外,法律還有特別規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離婚的方式,要麼協議,要麼起訴。婚姻真的沒有感情,到了盡頭,很多人都會選擇好聚好散,協商好然後辦理離婚。但總有意外。那麼,自己如何起訴離婚呢?對於起訴離婚,一定要有事實理由支撐,不能把法律當成兒戲,想起訴誰,就去起訴誰,法院是公共資源,不得任性佔用。

標籤:離婚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