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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糾紛答辯狀要注意什麼

離婚2.48W
離婚財產糾紛答辯狀要注意什麼
律師解析:離婚財產糾紛答辯狀要注意如下問題:
1、答辯狀的提交主體一般僅限於被告一方,原告不能提交;
2、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3、答辯狀內容應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等;
4、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