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結婚嫁粧離婚時可以要回嗎?

離婚2.85W

結婚嫁粧離婚時可以要回嗎?

女兒出嫁,準備嫁粧是我國從古代流傳至今的風俗習慣。到現代,女兒出嫁之前,很多父母依舊為孩子準備嫁粧。那麼很多人不清楚結婚嫁粧是否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嫁粧可以收回嗎?接下來本站小編為大傢俱體解答這一問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什麼是嫁粧?

嫁粧是指在結婚時,女方父母出於對女兒的疼愛,陪送的房子、首飾、家電、汽車等財物。解決離婚嫁粧能否要回,首先需要確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間,哪些財產屬於女方的嫁粧。

二、離婚嫁粧能要回嗎,怎麼處理?

在我國古代,嫁粧是女方的私有財產。離家時可以自行帶走屬於自己的嫁粧。但是,在現在,嫁粧有可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並不能全部要回。那麼,哪些情況下離婚嫁粧可以要回呢?由於嫁粧屬於女方父母贈與的財產。因此,在離婚嫁粧如何處理的問題上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精神及原則,結婚登記前陪送的嫁粧應當認定為是女方父母對女方個人的贈與,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法律規定,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粧,離婚時可以要回。

2、結婚登記後陪送的嫁粧一般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因此,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陪送的嫁粧就屬於父母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在陪送嫁粧時明確表示是贈與女兒一方,陪送的嫁粧就如前所述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共同分割。

3、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婚後由父母一方出資為女兒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女兒的名下,視為對自己女兒的贈與,則該陪送的房產為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分割時不參與共同財產的分割。

實際生活中,已給付的材料可能已經用於購置嫁粧並用於雙方共同生活,事實上此嫁粧已經轉為雙方的共同財產,或者被雙方消費掉。此種情況,就應當返還的範圍而言,要根據已給付的彩禮所購置嫁粧的使用情況,婚姻關係或同居關係存續期間的長短等具體事實,靈活運用,特別是該嫁粧已轉化為共同生活的財產時,返還與分割一同考慮,在分割中體現彩禮嫁粧的返還。

綜上所述,結婚嫁粧是否可以取回需要根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嫁粧如果在購置過程中用於雙方的共同生活,那麼此時嫁粧已經成為雙方的額共同財產。這種情況下,如果離婚需要按照共同財產來分割。如果是女方父母對女兒的贈與,那麼嫁粧屬於女方個人財產,離婚時可以帶回。

標籤:離婚 結婚 嫁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