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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協議離婚異地能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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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協議離婚異地能辦理嗎?

一、雙方協議離婚異地能辦理嗎?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如果是協議離婚,一般認為是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既可以到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部門,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院訴訟離婚,有法律規定的屬地要求,原告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長期居住地一年以上法院訴訟。《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協議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1、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經程序。其步驟如下:

(1)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併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綜上所述,協議離婚是離婚的一種方式,是在離婚雙方協商下辦理的。按照規定,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到雙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原則上不能異地辦理。準備的材料有離婚協議書、户口本、身份證及結婚證等,經過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頒發離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