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了該怎麼跟兒子説?
離婚後,請平靜地對孩子説,就像説起一件很普通的事一樣。
父母越平靜,越淡然、越客觀,孩子才會越平靜、越客觀。父母越是如臨大敵、鄭重其事,孩子越是害怕。父母越是痛苦悲傷,沉重,孩子越是無所適從。父母越是怨恨滿天,嘴裏用惡毒的語言罵着對方,發泄自己的憤怒不滿,孩子越是驚慌。總之,父母的語言、行為越過激,孩子的反應也會越大、越激烈,這是成正比的。
1、面對0-4歲的幼兒,可以淡化處理
4歲前的孩子對雙親的需求有所偏頗,所以可以淡化處理。此時孩子主要是對母親的依戀佔主導,此時母愛對孩子來説特別的重要,父親的缺失影響並不很大。所以此時可以淡化父母分離的事情,少提及此事。
同時也可以讓親友中的男性多接觸孩子,可以彌補一些孩子此時成長時所缺失的父愛。以免孩子以後產生“父愛飢渴症”。若是缺失母親,可以讓孩子多與女性親友接觸以滿足孩子的依戀感的發展。
2、面對4-8歲的孩子,給予積極正面的引導
父母的分離,都會或多或少地留下一些怨恨。此時,孩子的語言發育已經比較成熟,4、5歲正好迎來孩子的求知慾敏感期,被稱為“十萬個為什麼”。他們會經常性地去問有關另一方的情況。
母親及照料人不要將對另一方的怨恨情緒帶給孩子,當孩子有所問及時,要給予積極正面的回答也許父母也不願意但為了孩子也要將正面的形象展示給孩子。目的是樹立孩子對男性或女性的整體認知,對父愛或母愛渴望時可以通過一些想象來安慰自己的心靈。孩子也會將這個形象鎖定為自己未來的伴侶,和未來他們要成為的形象。若是總在孩子追問時説一些破壞性的消極形象,會讓孩子陷入混亂,不利於孩子未來的成長。
3、面對小學生的孩子,要正確告知部分事實
小學階段,孩子開始對另一方的愛有所要求,也會因看到別人有父親或母親陪在身邊便會產生羨慕、嫉妒、恨的複雜情緒。這時孩子可能不會追問自己的父親或是母親,但會與自己的父親或是母親生悶氣,心裏也會用無形的反抗來表達自己的不滿。很多老師都會説,單親的孩子很叛逆難管,其實這是他們的心理失衡所造成的,叛逆只是他們內心的痛苦與掙扎外化表現。
所以此時,一定要主動地與孩子談自己的感情經歷與部分離婚原因,取得孩子的諒解。同時要聽聽孩子的心聲,儘量去滿足他們心中的願望。有的可能想見見自己的父親或是母親,有的可能想與他們生活一段時間,如果可能可以儘量來滿足。根據離婚時間長短,孩子內心對另一方愛的需求程度也是不同的。
4、面對初中階段的孩子,坦然告知
初中階段的孩子,對父母的離婚事件能夠給予理解。甚至有很多孩子看着自己父母在一起生活的不幸福還會主動勸他們離婚。時代不同了,孩子都成熟的早了。
面對這個階段的孩子,坦然相告最明智,孩子也有分辨能力。但家長不要對孩子進行親情綁架,經濟綁架,威脅孩子選擇跟哪一方。這會讓孩子厭惡雙方。只需要讓孩子知道事情的真相,儘量去尊重孩子自己的選擇。
離婚!是一段錯誤婚姻的終結,傷害在所難免,如果可以,一定要把傷害降到最低。對於孩子不要有太多虧欠感,而要充分給予正能量的引導。擦乾眼淚,努力生活,依然相信美好的未來,就在不遠處等着,是對孩子最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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