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離婚6.54K

一、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對雙方(其中至少一方由法定代理人蔘加訴訟)達成離婚協議的,是否應當製作調解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4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蔘加訴訟。法定代理人要求發給判決書的,可根據協議內容製作判決書”。該條的理解為該類離婚案件,可以一調解的形式結案,也可以發給調解書,只有在當事人要求發給判決書的情形下製作判決書。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離婚問題應由人民法院判決,以判決的形式結案,不應當以調解書的形式結案。

二、如何起訴離婚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對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A、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B、户口

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D、結婚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被告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B。經調解後,被告同意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後,原告仍堅持要求離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B、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須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現役軍人,他如果不同意離婚,那麼你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在感情中一方發生了改變,而另一方初心不變,那麼在離婚這件事上,就不能順利進行了,一方實在想要離婚的話,只能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來辦理離婚。上面也介紹了訴訟的流程以及需要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