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七年後離婚分配嗎
婚前財產七年後離婚不會分割,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這部分財產通常是被認定為夫妻個人財產的。日後夫妻離婚的話,是不能對這部分財產作出分割的,能夠進行分割的僅僅是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
夫妻個人財產包括: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
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
3、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後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
-
協議離婚女方只按手印生效嗎?
律師解析:只在離婚協議書上按手印無效。離婚協議書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在婚姻登記員的見證下現場簽名並按手印,離婚協議書即具有法律效力。離婚登記完成後,當事人要求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
-
男方出軌離婚孩子應該歸誰撫養
律師解答:最有利於子女成長的一方扶養。律師解析:男方出軌離婚孩子仍然需歸最有利於子女成長的一方扶養,即根據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因素予以考慮,判斷夫妻雙方誰更有利於子女撫養,確認撫養權歸屬,而一般的出軌行為不認定為有損...
-
離婚後需要單位備案的嗎?
律師解析:一般是不需要的,具體看單位的規定。我國公民離婚的途徑有兩個,一是民政,二是法院。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必需是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了書面協議,這樣雙方可以親自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當事人一方起訴的,法院會通知另一方參加應訴,法院開庭審理...
-
因家庭暴力該怎麼離婚
律師解析:雙方協商一致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