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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孩子多大能離婚並且判給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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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孩子多大能離婚並且判給母親

一般孩子多大能離婚並且判給母親?

孩子不管多大都可以離婚,一般來説2歲以下的孩子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出於嬰兒成長髮育的需要,處於哺乳期的子女,以隨同母親生活為原則。但是,這不是絕對原則,很多時候,出於孩子利益考慮,在某些狀況下,哺乳期的孩子跟隨父親生活,反而更有利於其的成長。在一些情況下離婚是有限制的,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在此期間,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的,不在此限。

二、撫養權的判決方式

1、2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2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2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孩子在兩週歲以下的是直接判給母親的,但是父親並非就沒有爭取撫養權的機會了,比如説列出女方存在過錯的證據,比如説常年不在家,沒有盡到撫養責任,或者有不良的嗜好,都可以做為爭取撫養權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