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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哺乳期怎樣起訴離婚?

離婚1.79W

一、女方在哺乳期怎樣起訴離婚?

女方在哺乳期怎樣起訴離婚?

如果是協議離婚女方是可以離婚的,如果是起訴離婚一般男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的,而女方是可以提出離婚的。起訴離婚,哺乳期時男方通常是不可以進行起訴離婚的,在女方懷孕期間以及在流產後6個月內男方都是不能提出離婚的。而女方無論是在哺乳期,還是懷孕期間都可以起訴離婚。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當事人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女方到庭參訴。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情況是什麼?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綜上所述,女方在哺乳期享受法律的特殊保護,只能由女方提出離婚,協商不成的,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訴。準備好離婚訴訟狀及身份證和結婚證等材料,到法院立案大廳辦手續。法院受理後,開庭審理,查證夫妻雙方是否存在感情破裂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