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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同意離婚怎麼可以起訴離婚成功

離婚1.81W

對方不同意離婚怎麼可以起訴離婚成功

離婚對於現今社會來説已經不是什麼不光彩的事,婚姻自由等較為鮮明的觀念對於人們的生活已經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因此對於離婚這類問題,大多數人都會採取和平的協議離婚,但是有的離婚案件損害了當事人一方的利益所以協議離婚就不具備條件了,那麼,對方不同意離婚怎麼可以起訴離婚成功呢?

對方不同意離婚怎麼可以起訴離婚成功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起訴離婚需要寫離婚起訴書説明起訴離婚理由、財產分割請求和孩子歸屬要求。

另外還需要準備身份證、結婚證、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證據、有利於子女撫養的證據等。

離婚案件的解決難度會因為事件的不同類型而有所變化,尤其是當事人一方不同意,這類情況的發生對於離婚案件有着較大的處理難度,因此準備好起訴離婚的材料尤為關鍵,這需要當事人格外注意。

標籤:起訴 同意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