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離婚答辯狀範文
同意離婚答辯狀範文
在訴訟離婚當中,原告向法院提出了起訴狀,而被告此時可以視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否提供相應的答辯狀。現實中存在這樣一種情況,那就是被告提供了同意離婚的答辯狀。下面, 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同意離婚答辯狀怎麼寫 。
答辯狀
答辯人:XXX,女,漢族,1974年05月08日生,雲南省大理市人,住雲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人民南路XX號7棟3單元1樓4室。身份證號5329XXXXXXXXXX,聯繫電話139872XXXXX。
被答辯人:XXX,男,漢族,1971年06月1日生,雲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醫院醫生,聯繫電話139873XXXXX。
答辯人因XX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係
我與XXX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於雙方婚前相處時間較短,缺乏深入瞭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後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且原告在爭吵之後多次打電話到被告單位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於雙方均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已經多次嘗試協議離婚,在協商過程中,雙方自2008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係。
二、 請求人民法院對雙方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情況:
1、共同財產:位於xx市XX大道2號7幢2單元2層201號房產一套,產權證號xx市房權證下關字第2010XXXX號,建築面積108.26平方米,當時購買價為358737.00元,現市值大約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債務:因購買上述房產向銀行按揭貸款25萬,目前尚欠銀行款項211766.03元。
三、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上的第二條進行的答辯:
1、原告在婚前買給被告的首飾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因為這是原告婚前以締結婚姻為條件進行的贈與行為,後來雙方已經締結結婚,該贈與物也已經實際交付,贈與合法有效,應該視為被告方的個人財產。而且,退一步講,該首飾系被告方的時候用品,根據婚姻法規定,在離婚時也應該歸被告所有;
2、原告聲稱其母親給雙方買房錢30000.00元,與事實不符。該30000.00元實際是原告母親在結婚前10天左右拿給女方(被告)的彩禮,根據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釋,應該屬於被告方所有,並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債務。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的起訴狀杜撰事實,混淆視聽,其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並予以採納。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 XXX
2009年2月18日
附:本答辯狀副本2份。
我相信各位在閲讀了上述的文章之後都應該知道在我國同意離婚答辯狀是如何寫的了吧,希望以上內容能夠為您提供一些幫助。若是大家對於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本站網站上的在線律師進行相關的諮詢和了解吧。
-
離婚有孩子怎麼辦理
律師解析:如果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財產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可以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無法協議離婚的,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會判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
-
老公在賓館找女人能報警嗎
律師解析:可以報警,作為取證的方式。如果對方出軌的可以主張對方少分或者部分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給您造成實際損失的,可以主張對方進行賠償,夫妻的共同財產分割,應先由雙方協商處理,如果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依據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因為...
-
起訴離婚一方不到場可以直接判離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起訴離婚一方不到場是不能直接判決離婚的,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
-
起訴離婚聯繫不上對方怎麼辦?
律師解析:如果一方不能聯繫另一方,可以由法院送達。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公告的期限是三十天,經過三十天,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訴訟離婚流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