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賠償條文規定的情形有幾種?
一、離婚賠償條文規定的情形有哪些?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修正後的婚姻法增設了離婚時的損害賠償制度,因一方的法定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應如何完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1、明確規定“無過錯”配偶的含義
無過錯配偶應當僅指就其自身而言不存在有責離婚原因或其行為不會導致婚姻破綻的一方當事人,並非是對於導致離婚的原因行為沒有過錯的一方當事人。這樣可以更有力地保護受害者的權益,維護家庭的穩定。
2、吸收司法解釋的相關內容
明確規定損害賠償不僅包括財產上的,而且包括精神上的損害賠償。因為有些離因損害更多的是對於受害方精神上的打擊和折磨,比如虐待等。
3、家庭問題
就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中的“家庭成員”作限縮解釋,不應當把配偶之外的家庭成員包括在內。離因損害賠償應僅對配偶進行救濟,而其他家庭成員則可以通過侵權行為法來救濟。
4、家庭暴力和虐待
應當在原有的司法解釋的基礎上對家庭暴力和虐待進行擴張解釋,將意圖殺害配偶等嚴重侵犯對方人格權的行為包括在虐待之列;另外,應把精神上的虐待如重大侮辱行為也包括在內。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將人格納入到婚姻共同體的成員的人格權。
5、棄遺
明確遺棄的含義,對其應為擴張解釋,將基本的婚姻義務的違反納入到遺棄的概念中。
上述建議是針對現行婚姻法而言的,正如前文所述,離因損害賠償本質上應由侵權法加以調整,在制定法典化的民法時,應當將該制度吸收到侵權法一編或章中,以使中國的侵權法體系更為嚴密。
綜上所述,我國婚姻法中有明確條文對離婚損害賠償做出規定。其規定了無過錯方主張賠償的幾種法定情形。夫妻雙方離婚的,精神受到傷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給一筆精神損失費。這裏要注意,這賠償並不是一定要多分割財產,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應該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則執行。
-
離婚有孩子怎麼辦理
律師解析:如果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財產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可以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無法協議離婚的,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會判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
-
老婆懷孕8個月還可以離婚嗎
律師解析:女方處在懷孕期間的,如果是女方提離婚的,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按正常離婚的途徑走。可登記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法院判離婚的依據仍然是婚姻關係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
-
夫妻離婚的程序如何走?
律師解析:夫妻離婚的程序分為協議離婚的程序和訴訟離婚的程序,具體如下:一、協議離婚的程序如下: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3、雙方當...
-
訴訟離婚一般需要如何操作?
律師解析:訴訟離婚的流程:1、當事人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受理後,發出傳票;4、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5、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