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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無法繼續生活申請離婚訴訟流程如何?

離婚2.09W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夫妻二人無法繼續生活申請離婚訴訟流程如何?

2、人民法院不受理,説明理由;受理,進行開庭調解,審理;

3、判決。根據庭審情況,人民法院會對當事人進行再度調解,再次調解如果還未達成一致,法院則進行宣判。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訴訟的程序包括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由民事庭進行審理、向另一方發出傳票、由法院進行調解、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綜上所述,申請離婚的訴訟程序包括三個階段,首先是起訴階段,應先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及相關的證據,經過審查之後進行受理。其次是答辯階段,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後,原告應將起訴書送給被告並請求作出書面答辯。若被告提出不予答辯,則法院可依法判決。最後就是開庭審理階段,雙方將相關的證據及起訴狀遞交法庭法庭受理之後,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審理並給出相關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