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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訴離婚,我不想離,法院會強行判決嗎

離婚3.29W

感情破裂是法院判決離婚的唯一依據,如果法院認為夫妻間的感情確實未曾破裂,是不會判決離婚的,起訴多少次都沒有用。而且法院對起訴也有相應的限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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