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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變更離婚協議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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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後變更離婚協議的方式有哪些?

離婚後變更離婚協議的方式有哪些?

夫妻都是在簽訂完畢離婚協議書以後,才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按照法律規定,夫妻協議離婚時,不僅需要攜帶離婚協議書,而且必須要雙方親自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協議書只有在協議離婚生效後,才一起生效。因此,在辦理離婚登記前,由於離婚協議書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變更的。

有一些離婚當事人,離婚時心情不好、急躁,對有關問題考慮不周全,甚至對登記機關工作人員提醒還不耐煩,以致於離婚後又反悔,要求更改協議,這是不可能的。離婚協議在監誓人的監誓下,雙方簽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備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隨意更改的。

簽署離婚協議書是一件大事,夫妻應當慎重、謹慎對待,不能疏忽大意。如果在辦理離婚登記後,允許夫妻隨意變更,那麼會造成離婚協議書變成一張廢紙的後果,不能對夫妻產生有效約束。因此,辦理離婚登記後,離婚協議書一般是不能變更的。但是,萬事都有例外,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辦理離婚登記後,離婚協議書是可以變更的。

二、離婚後重新劃分財產的情況有哪些?

離婚後可以重新分割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離婚時,未對婚姻續存期間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雙方可協議分割或通過法院訴訟分割:

2、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藏匿婚姻期間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離婚後被對方查獲,對方可通過法院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3、離婚時,雙方已經協商分割財產,離婚後,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要求,如對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對方若不同意,則不能重新分割。

綜上所述,現在不少夫妻感情不和,一激動可能鬧離婚,如果到民政局辦理的話,雙方應當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雙方確認簽字後協議生效,具備法律效力。如果離婚後要變更協議內容,必須有合法理由,並且通過到公證處公證變更或者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標籤:離婚 協議 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