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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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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判決

一、一般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判決

即使提出訴訟,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也要符合法律規定期限。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二審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4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

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所以,堅持離婚的一方到法院訴訟離婚,不是説很快就可以解決的。

二、哪些情況下法院會判決離婚

1、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是從維護家庭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大原則考慮,所以對於判決離婚的案件,比較謹慎。

2、現行婚姻法明確規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具體來説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與其他異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長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遺棄和虐待家庭成員的情形;

(4)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間經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間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習慣、文化層次差異太大,或者婆媳關係不合,象這樣的情形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

法院判決夫妻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但是法院不會憑空認定離婚訴訟中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就需要當事人提供相關的證據。如果證據不足,法院則不會認定夫妻感情破裂,也就不會判決離婚了。至於一般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判決,實際的時間無法預估,因為每個離婚案件的情況不同,而我們只能根據《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大概的瞭解一下法律要求在什麼時間內審判離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