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在上海兩年能起訴離婚嗎?

離婚2.28W

在上海兩年能起訴離婚嗎?

一、在上海兩年能起訴離婚嗎?

起訴離婚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户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遞交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

二、 如何確定離婚訴訟管轄的問題:

1、 民事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一般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於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2、法律關於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特殊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現在隨着人們對於婚姻觀念的改變,現在社會的離婚率呈現普遍的升高趨勢,人們對於婚姻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不再被以前的從一而終的傳統觀念束縛,選擇更加自由的一種婚姻的模式。是否擁有上海的户口決定是否可以在上海起訴離婚,與居住年限無關。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標籤:起訴 離婚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