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出軌離婚證據收集時要注意些什麼

離婚1.2W
出軌離婚證據收集時要注意些什麼
婚外情一般具有隱密性,要收集相關證據異常困難,因為取證途徑不合法,或是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法院不予採取。
根據我國的證據規則,證據一般滿足以下條件才能在訴訟中被法院予以認定:
第一,證據需要具備客觀真實性。
證據的客觀真實性是指作為證據的事實材料必須是客觀存在的。這就要求當事人在舉證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實的證據,不得偽造、篡改證據。
例如:在發生離婚糾紛時,夫妻一方取得的賓館開房記錄一般是通過社會上的調查公司取得的,因此這樣的賓館開房記錄往往是沒有出具單位的印章,所以這樣的賓館開房記錄要證明其證據的客觀真實性就存在一定的難度。但如果根據法院出具的調查令,所取得的賓館開房記錄就具備了客觀真實性。
第二,證據需要具備關聯性。
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證據必須與案件的待證事實之間有內在的聯繫。
第三、證據需要具備合法性。
證據的合法性是指作為案件定案依據的事實材料必須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並且其獲得、提供、審查、保全、認證、質證等證據的適用過程和程序也必須是合乎法律規定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
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標籤:離婚 證據 出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