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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再同居受法律保護嗎

離婚2.71W
離婚後再同居受法律保護嗎
律師解析:離婚後再同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因為辦理離婚手續後,原夫妻關係就已不復存在。而我國僅保護有效的婚關係,如果想再次承認婚姻的有效性,就必須按照婚姻法律法規的規定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婚姻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