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離婚案件可否全權代理

離婚1.83W

根據法律規定,訴訟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權限內,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在中國,除法律規定必須由當事人親自進行訴訟的案件外,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自訴人以及民事訴訟中的原告人、被告人和第三人,均可由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委託人對訴訟代理人的授權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兩種。

離婚案件可否全權代理

一般授權,訴訟代理人只能代為進行一般的訴訟行為,即程序性訴訟行為,而凡是訴訟代理人代為實施對委託人的實體權利有重大影響的訴訟行為,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離婚案件中,因為是涉及身份關係的案件,不能特別授權代理人單獨出庭,只要當事人能出庭且能表達意思的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出庭,因此,離婚案件是不能夠特別授權的。也就是不能、不可以全權代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