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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辦理離婚要用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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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辦理離婚要用多長時間?

我國,夫妻離婚的也是要辦理相應的離婚手續,否則的話是不能解除婚姻關係的。但是辦離婚要用多長時間呢?這就根據實際選擇的離婚方式才能大致確定了。關於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收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要用多長時間?

(一)協議離婚

如果雙方夫妻雙方想要離婚的,只要達成離婚協議並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將手續辦理齊全後,當天就可發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

通過訴訟離婚的,需要考慮兩種不同情形:

1、雙方已經達成離婚協議:一般3個月內審結,由法院出具離婚調解書或者離婚判決書作為離婚憑據。

不管當事人有沒有自己達成協議的,訴訟離婚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男女雙方想要離婚的,能達成合意的就最好自己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以免浪費時間、精力。

2、雙方未達成協議:若是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人民法院針對第一次起訴的案件,一般會判決不準雙方離婚。在判決生效後(若雙方不上訴,在判決做出15日後該判決生效),6個月內可再次起訴。

男女一方再次起訴離婚後,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會先進行調解;如果男女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經過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所需的證件材料

1、離婚起訴狀

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包括請求離婚;小孩的撫養問題;財產依法分割問題等。

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

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

夫妻通過協議方式也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也罷,這都是要辦理了相應的手續、經歷了一定程序之後,才能最終離婚的。在不同的離婚方式下,夫妻辦理離婚要用多長時間呢?這是不同的,其中協議離婚所需要花費的時間相對要少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