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撤訴要親自去辦理嗎?
一、離婚訴訟撤訴要親自去辦理嗎?
1、原告提起的離婚訴訟,需要本人去提起離婚撤訴。
2、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麼可以讓代理人辦理撤訴。
3、不按時出庭會被視為撤訴、未按期繳納案件受理費也會被視為撤訴。這些按自動撤訴的行為不需要本人再去辦理。
二、起訴離婚的程序是什麼?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開庭時間,這時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調解不離婚;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但原告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如果無法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權的分割達成一致的,則需要通過離婚訴訟的方式對相關的事項進行認定,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是本人作為原告提出的離婚訴訟,則是肯定需要本人到司法機關撤訴的,但如果本人不在本地,也可以由委託人或者代理人辦理相關撤銷的事項。
-
協議離婚女方只按手印生效嗎?
律師解析:只在離婚協議書上按手印無效。離婚協議書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在婚姻登記員的見證下現場簽名並按手印,離婚協議書即具有法律效力。離婚登記完成後,當事人要求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
-
男方出軌離婚孩子應該歸誰撫養
律師解答:最有利於子女成長的一方扶養。律師解析:男方出軌離婚孩子仍然需歸最有利於子女成長的一方扶養,即根據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因素予以考慮,判斷夫妻雙方誰更有利於子女撫養,確認撫養權歸屬,而一般的出軌行為不認定為有損...
-
離婚後需要單位備案的嗎?
律師解析:一般是不需要的,具體看單位的規定。我國公民離婚的途徑有兩個,一是民政,二是法院。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必需是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了書面協議,這樣雙方可以親自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當事人一方起訴的,法院會通知另一方參加應訴,法院開庭審理...
-
因家庭暴力該怎麼離婚
律師解析:雙方協商一致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