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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流程是怎樣

離婚2.2W
離婚流程是怎樣
律師解析: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當時當場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為夫妻感情破裂。
《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