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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應該怎樣選擇離婚途徑才合適呢

離婚3.19W

根據規定,我國離婚途徑主要有兩種,分為了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2)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准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夫妻應該怎樣選擇離婚途徑才合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