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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請保胎假需結婚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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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現在人們對於生孩子的這件事情還是高度的重視的,甚至有些女職工在懷孕了以後,可能其他家庭成員都希望直接能夠辭掉工作安心養胎的。不過,這也得看每個家庭的實際狀況的,有些女職工迫於生活壓力不能辭職,但又想要請保胎假,所以比較關心的問題就是在我國請保胎假需結婚證嗎?

在我國請保胎假需結婚證嗎

一、在我國請保胎假需結婚證嗎?

保胎假需要有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並不需要提供結婚證。

保胎假是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懷孕女職工,經醫師診斷出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資可按病假工資標準發放。然保胎假並沒有法律的明文規定,只在原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於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後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覆函》中有所指出。

懷孕期間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假的(即所謂保胎假),如果沒有醫療單位開據的診斷證明,是無法享受病假待遇的。因為,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規定,女職工產假是法定的,但懷孕期間休假則沒有法律做明確規定。只能參照《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於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後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覆函》(1982年,現在有效)中的規定來辦理。如果有病假證明,方能按照病假待遇,即發不低於你所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基本工資。醫師開據證明,係指二級甲等及以上醫療保健機構的證明。

二、產假新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三、產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難產)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説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保胎假並不在我國的勞動法規定的假期之內的,因為本身就不是所有的女人在懷孕以後都需要專門的請假來保胎的,這也是有一部分人身體不適經醫院診斷證明以後確實需要休息養胎的,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保胎假也能夠是作為病假的,但是必須要有醫院提供的證明,公司不會要求職工提供結婚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