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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結婚證財產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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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每年都會有一對對新人步入婚姻殿堂,但同時也會有幾對婚姻開始走向完結,然後發展到離婚的地步。既然是離婚,就會涉及到財產分割。其實只要是走過法律程序的婚姻,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只要是夫妻共有財產都會分割。而走法律程序的婚姻就是辦理結婚證,而本文要談的問題就是“辦結婚證財產怎麼分配”。

辦結婚證財產怎麼分配?

一、《婚姻法》法律條文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婚後財產如何分割

隨着新婚姻法的實施,以前的婚前個人財產經過一段時間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條款被取消。因此,婚後財產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分割的一般原則是:平均分配。但是由於生活的複雜性,生活中的夫妻雙方很難達到條件相等的情況,總會發生一方較弱、一方出軌、一方家暴等等情況。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時,按照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以,婚後財產分割並非像法律規定的那麼簡單,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割。

三、婚後財產如何分割的例外情況:

隨着房價的高漲,很多男女在結婚時會將房子作為考慮的重要條件,導致正常的婚戀觀受到嚴重衝擊。離婚夫妻房產分割時,也會遭遇到種種難題,造成不公現象的發生。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婚後取得房產的一種情況進行了明確規定:

1、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服役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在此種情況下,獲得的房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計入共同財產的分割。

2、 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此時,也可將自己佔有的份額視為個人財產,婚後財產分割時不參與分割。明確了婚後財產哪些屬於分割的範圍後,按照法律規定的分割原則對婚後財產進行分割,看似簡單,其實不然。幸福的家庭是一樣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因此,誰家的情況是怎樣的,只有當事人知道。並且,有些夫妻之間還有一些難言之隱,即是鬧上法庭請求分割婚後財產,也會因為一方或雙方隱瞞事實,造成不公。因此,在事情複雜時,可以選擇請求律師的幫助,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哪些財產是婚後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財產如未約定歸屬的,屬於夫妻一方婚後個人財產:

1、 一方婚前的財產;

2、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3、 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4、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以上財產屬於夫妻一方婚後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存在轉化為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不計入分割範圍。

(二)、哪些財產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分割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獎金;

2、 生產、經營的收益;

3、 知識產權的收益;

4、 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6、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9、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對新人能夠從相識走向相知,再從相知走向婚姻的殿堂是十分不容易的。所以離婚一定要慎重,如果真的選擇離婚,就要走法律程序,攜帶結婚證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而只要有結婚證就會是法律所保護的婚姻關係,就可以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