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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再婚孩子結婚證怎麼辦

結婚證8.37K

再婚孩子結婚證怎麼辦 ?這是許多家長比較關心的問題。再婚辦理結婚登記和初婚結婚登記沒什麼不同。只是要帶上離婚證。其他證件就是是帶户口薄、身份證,去婚姻登記處,然後照相填寫聲明書和必要的表格,交上工本費就可以了。下面讓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下再婚辦理相關手續,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離婚後再婚孩子結婚證怎麼辦

二婚和頭婚辦理結婚證流程是一樣的

一、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説明,説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二、辦理流程

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户口簿(或者集體户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户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三、婚前體檢

1、持上述證明,有所在區、縣民政局開具婚前體檢介紹信。

2、攜介紹信,到所在區、縣的婦幼保健醫院進行體檢。

3、經體檢證明符合條件的,持體檢合格證明回民政局登記註冊。

四、其它:需交納結婚證工本費、服務費。

綜上所述,就是小編為您解釋的再婚孩子結婚證怎麼辦的一般流程。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再婚的辦理步驟了吧。所帶身份證件及有證明材料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請您依法辦理。如果您還有關於再婚方面的法律疑問,請到當地民政局瞭解或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