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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需要帶結婚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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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孩子需要帶結婚證嗎?

生孩子需要帶結婚證嗎?

生孩子不需要帶結婚證,在醫院生育子女,需要當事人身份證辦理入院手續。

生育完畢,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證,到醫院產科申請開具孩子出生醫學證明。

憑出生證明可以給孩子申報户口

二、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户證部辦理: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户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複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户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證明(原件1份)。

三、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辦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户通知單”;

2、其次帶着父母雙方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户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辦理户口,帶齊父母雙方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四、民法典 非婚生子有哪些規定?

1、如果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一般來説,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責令補辦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2、如果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一般按照所造底撫養費繳納標準進行繳納。如果在當地沒有户口,也就是説户口還在原住地,如果也不在現住地上户的,可以按照居住的進行繳納。由户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3、如果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時沒有被相關部門發現,未按時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對於這類人羣,一般來説非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基本標準的零點五倍至兩倍繳納社會撫養費;非婚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4、當事人的社會撫養費只需繳納一次,也就是説,如果你在一個地方繳納過社會撫養費,在另一個地方任何人都沒有理由要求當事人再次繳納。一般來説,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在醫院生育孩子時是不需要帶上結婚證等材料的,但是在後期給孩子上户時,必須要帶上結婚證、準生證等相關材料,若是材料不齊全,當地的派出所等部門,可能雖然依舊會給孩子上户,但是會要求辦理者線支付一定數額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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