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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結婚證1.84W

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我國男女只有辦理了結婚手續,領取結婚證後才能成為正式的夫妻。而在辦理結婚手續的時候,除了雙方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外,還需要準備好相應的身份證件。到底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本站馬上就來告訴你。

登記地點: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户口簿(或者集體户籍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1)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2)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3)待業人員、個體户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婚前體檢:

1、持上述證明,有所在區、縣民政局開具婚前體檢介紹信。

2、攜介紹信,到所在區、縣的婦幼保健醫院進行體檢。

3、經體檢證明符合條件的,持體檢合格證明回民政局登記註冊。

其它:需交納結婚證工本費、服務費。

領取結婚證書:

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申請後將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審查,在被准予登記後,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場,然後就可以領到一張大紅的結婚證書了。

以上就是對辦理結婚證需要證件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各位順利的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到結婚證。如今,我國已經取消了婚前強制體檢,因此想要結婚的男女是否進行婚前體檢全憑當事人自願。更多結婚方面的法律知識,歡迎上本站網站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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