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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要怎麼寫才有效?

結婚1.61W

一、婚前協議要怎麼寫才有效?

婚前協議要怎麼寫才有效?

婚前協議

協議人(男方):____,姓名:____,年齡____歲,身份證編碼: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姓名:____,年齡____歲,身份證編碼:________

本協議經男女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的基礎上,本着為家庭長久和睦團結,為子女的成長、教育及夫妻雙方父母的贍養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協議時限及前提

本協議從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夫妻雙方產生的相關經濟關係經男女雙方協商處理,自本協議簽訂本協議起,一切經濟關係從零開始。

2、男女雙方經濟收入分配權利及責任

(1)權利。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各自的收入(含工資、福利等一切收入)除本協議規定繳納的費用外的資金(物品)屬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預另一方的資金(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權利。

(2)責任。

①費用。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必需每月按時繳納(本協議內容中規定的男女雙方應當承擔的費用)各項公共費用,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繳納時,需及時給另外一方説明,並明確具體繳納時限。

②保密。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本協議中的一切內容男女雙方必須做到保密,不得告知第三方。

3、協議內容

(1)公共費用。家庭所產生的公共費用男女雙方各佔50%,包括家庭公共積蓄金(每人每月300元,根據實際情況,經夫妻雙方協商可以提高)、水電氣費、衞生費、物管費、房屋維修費(水電氣費、衞生費、物管費、房屋維修費等費用以實際使用為準)等。

(2)協商費用。需要協商的共同支出,請客支付的費用、人情客往費、打車費、醫療費及其他可協商支出費用,以共同協商為準。

(3)家庭生活費。家庭生活費按照人均(具體金額按照當時物價情況協商)承擔,男女雙方各自承擔其父母的生活費等相關費用。

(4)子女撫養費。子女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含生活費、撫養費、學雜費、醫療費、車船費等),按照男女雙方各50%的原則支付。

(5)父母贍養費。男女雙方父母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含生活費、贍養費、醫療費、車船費等),男女雙方各自承擔。

(6)房屋按揭費。房屋按揭按照男女雙方各50%的原則支付。

4、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另一方在此後任何時間可以向違約方告知,違約方應在3日內給予答覆並採取補救措施,如果告知後3日內違約方不予答覆或沒有補救措施,從次月起違約方在本協議中應當承擔的全部費用從次月起增加1個百分點/次,非違約方減少1個百分點/次(如按揭,違約方承擔51%,非違約方承擔49%)。

5、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3)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協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6、條款的完整性

男女雙方均承認,已閲讀過本協議,並同意:本協議為雙方關於夫妻經濟AA制的全部記載,並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的或書面的約定、意向書與建議。未經雙方書面修訂,不得對本協議加以變更。

協議附件是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7、協議的修改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改,並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果雙方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有協議繼續有效。

8、意外處理

(1)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現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另一方必須及時妥善處理,若處理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時產生相關費用(以相關憑證或他人證實為準),待事件處理妥善後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2)因不可抗力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對履行協議的延誤或無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不負法律責任。

9、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婚前協議公證如何辦理

1、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簿、申請人的未婚證明(證明由申請人單位人事部門或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經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書;

2、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3、婚前財產公證是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對雙方婚前的個人財產或者是婚後共同財產的界定。也就是説,婚前財產公證是指公證機構依法對夫妻(未婚夫妻)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範圍和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公證有兩種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一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現實生活之中離婚率是比較高的,而不少家庭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會對財產分割等問題存在糾紛。這也是有些公民在結婚之前會簽署一份婚前協議的原因,在協議簽署之後,男女雙方的行為會受到協議內容的約束。

標籤:協議 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