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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結婚可以領取結婚證嗎

結婚3.1W

一、十八歲結婚可以領取結婚證嗎

十八歲結婚可以領取結婚證嗎

不可以,【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男女雙方之間不具有夫妻之間的扶養、忠實等法定義務。同時,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男女雙方之間也不享有夫妻之間的互相繼承遺產、在對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擔任監護等權利。總的來説,對於男女之間正常的同居關係,法律是一種既不鼓勵也不禁止的態度,當然其在法律上受保護程度也會不及夫妻關係。

對於子女的撫養等問題,法律賦予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父母對所生的子女都有撫養教育的義務,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負擔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成長所需費用,直到其獨立生活為止。

二、結婚登記的手續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三、辦理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一定是領取了結婚證的,但是如果未到法定年齡是不能辦理結婚證,因此婚姻關係也是不受到法律的保護,辦理結婚證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如本人常住户口本,以及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