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關係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沒有領取結婚證成為合法有效夫妻的男女,其要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話,那麼我們可以認為他們之間是同居關係。同居關係也是可以解除的,而解除的時候需要對財產作出分割。那麼這個解除同居關係財產分割是怎樣的呢?請閲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解除同居關係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於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
(1)工資、獎金;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是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關係後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於共有財產。
二是必須依法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並非當然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
二、同居關係解除房產怎麼分割
1、同居前一方購買的房子,同居分手,房產怎麼分割,如何分割?
此時,由於同居前一方購買的房子,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同居分手時屬於一方的財產,不參與財產的分割。
2、同居後一方購買的房子,同居分手,房產怎麼分割,如何分割?
此時,即使是同居後買的房子,由於是一方出資購買的房子,且另一方無出資行為的,購買的房屋還是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分居時不予分割。
3、同居期間雙方共同購買的房子,同居分手,房產怎麼分割,如何分割?
此種情況才是大家關注的焦點,對於同居期間雙方共同購買的房子,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11月21日作出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也就是説可能會按照按份共有,也可能按照共同共有進行分割。具體同居分手,房產如何分割還是需要看法官具體如何認定,如何處理了。按份共有就是指房子在分手時按照當初的出資份額,確定雙方所佔比例,進而對房產進行分割。共同共有就是指同居的雙方共同擁有該房子,分手時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即參照分割的標準平均分割。至於法官會採用哪一種分割方式,還需要看當地法官的理解。
男女在解除同居關係的時候,只需要對同居期間共同所有的財產進行分割,而要是屬於個人財產的話,則解除同居關係的時候是不會進行分割的,同時還需要對同居期間所生子女的撫養權作出協商安排。要是你在這方面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我們會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您提供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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