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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遺棄家庭成員能離婚嗎?

如果發生遺棄家庭成員能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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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段婚姻的過程中,夫妻雙方是都有責任和義務進行贍養老人和孩子的,如果是遺棄家庭成員的話,是很容易造成糾紛甚至引起離婚的。那麼,遺棄家庭成員能離婚嗎?我們的法律中對於遺棄的規定還是比較多的,接下來,小編會為大家介紹如果發生遺棄的現象,如何進行依法維權。

一、遺棄家庭成員能離婚嗎

20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四條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201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行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序要求變更監護關係;變更後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00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一條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198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2005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糾紛辦案要件指南

第十三條以遺棄家庭成員為由而主張解除婚姻關係的,應當舉證證明夫妻一方有拋棄他方或家庭其他成員的事實。

二、遺棄罪如何量刑

刑法上的遺棄罪,可以理解為遺棄家庭成員罪。因為:首先所謂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對象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所謂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成員中具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人:

(1)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

(2)雖有生活來源,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構成本罪的前提條件是行為人必須負有扶養義務,如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在一定條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撫養孫子女、外孫子女、弟妹的義務,孫子女、外孫子女、弟妹亦有贍養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的義務,夫妻相互間有扶養義務。其次是行為人能夠負擔卻拒絕扶養。最後是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才構成犯罪

“贍養、扶養、撫養”不僅指物質上的供養,還包括生活上的幫助、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撫慰。隨着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對老人的精神贍養日益顯得重要。

在夫妻之間發生遺棄的現象的時候,如果是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故意遺棄的話,是需要進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的。對於遺棄家庭成員能離婚嗎來説,我們在進行判斷的時候,需要首先舉證證明夫妻一方有拋棄他方或家庭其他成員的事實,如何事實存在,是可以進行離婚的。